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选举程序有哪些?
来源:宁德机关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3-03-24 09:45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分别由新一届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以下5点:(1)常务委员会委员必须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产生,书记、副书记必须从新当选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2)选举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及选举办法的规定进行。(3)选举前应充分酝酿,做好工作,选举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志。(4)纪委一次全会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需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5)如果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在常委选举时落选,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 (来源:《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 

编辑:房靖钧

初审:王建勇

终审:叶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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