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如何确定与报批?
来源:宁德机关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3-03-24 09:47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在充分酝酿、反复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确定。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应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上报的材料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随同《关于中国共产党xxx第x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一并报送,包括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等。 (来源:《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 

编辑:房靖钧

初审:王建勇

终审:叶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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