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小知识 | 组织生活会如何召开?
来源:宁德市机关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5-02-28 09:46
  1问
  组织生活会一般何时召开,以何形式召开?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2问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检查党支部党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和落实情况。

  3问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会前,确定主题,下发会议通知;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开展谈心谈话,听取意见,撰写发言提纲;邀请上级党委或党总支派人参会。
  会中,党员谈学习体会和感受;党员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书记作会议总结,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整改要求;如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请其提出意见。
  会后,制定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单;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情况及整改计划;按照整改方案,逐一整改落实。

一审:郑巧林

二审:房靖钧

三审:叶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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