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扫黑除恶常态化市级举报奖励办法解读
来源:宁德市机关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5-07-09 11:48
宁德市扫黑除恶常态化
市级举报奖励办法解读
  
  2021年10月20日,宁德市公安局联合宁德市财政局印发《宁德市扫黑除恶常态化市级举报奖励办法》,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政策背景
  扫黑除恶斗争是党中央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市积极响应号召,通过制定《宁德市扫黑除恶常态化市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鼓励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
  二、政策内容解读
  1. 黑恶势力犯罪的定义
  《办法》所指的黑恶势力犯罪是指以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等形式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犯罪,包括以下行为:
  暴力犯罪:如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
  扰乱秩序犯罪: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打砸抢”等。
  经济犯罪:如开设赌场、组织卖淫、贩卖毒品、抢劫、抢夺等。
  其他涉恶犯罪: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
  2. 奖励范围
  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已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犯罪案件。
  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藏匿地点或活动情况。
  3. 奖励标准
  根据举报线索的真实性和作用大小,市级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0-100000元。
  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0000-50000元。
  以恶势力犯罪团伙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
  以常见涉恶罪名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
  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0-50000元;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每名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抓获在逃黑恶势力其他成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5000元。
  4.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电话举报:拨打举报电话110,0593-2972058。
  网络举报:发送至电子邮箱 ndsgajshb@qq.com。
  信函举报:邮寄至宁德市蕉城区天山西路6号(宁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邮编352100。
  当面举报:到宁德市公安局扫黑办现场举报。
  5. 举报人权益保障
  保密保障: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安全。
  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平公正:举报奖励严格按照《办法》执行,确保每一位举报人都能公平受奖。
  6. 奖励领取方式
  实名举报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简述线索内容,当面领取奖金。
  匿名举报人:需提供举报人代码(密码),并通过媒体公布领取信息。
  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
  宁德市公安局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踊跃举报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让我们携手行动,共同铲除黑恶势力,为建设更加美好的宁德贡献力量!
  举报电话:110,0593-2972058
  举报邮箱:ndsgajshb@qq.com
  举报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天山西路6号(宁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邮编3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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