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如何产生?

更新时间:2022/10/31 10:46    来源:宁德机关党建网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

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相关信息

附件下载


党建业务通

主办:中共宁德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闽ICP备18019526号-1

闽公网安备 35090202000155号

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