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产生的程序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3/24 09:49    来源:宁德机关党建网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产生的程序:(1)上届党的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2)新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3)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时,先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再选举书记、副书记。 (来源:《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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